喷涂质量检验方案
一、外观检验:(检测方法:目测、手感) 1.颜色与样板相符合(正常视力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观测无明显色差),同批产品无色差(注:色差包括颜色和光泽度); 2.涂层表面光滑、平整、均匀,表面不得有如下缺陷: a) 不干返粘:表面干,实际未干透,表面有(或易产生)纹印,粘有织物绒毛现象; b) 流挂:表面有液体流淌状的突起,顶端呈圆珠状; c) 颗粒:表面呈砂粒状,用手摸有阻滞感; d) 桔皮:外观呈现如桔皮般凹凸不平,不规则波纹; e) 漏底:表面透青,露出底材颜色; f) 麻点:表面因收缩而呈现小孔(麻点),亦称针孔; g) 发花:表面颜色深浅不一,呈花纹状; h) 起皱:局部堆积凸起,呈皱纹状(皱纹粉除外); i) 夹杂:涂层中夹有杂物; j) 机械损伤:外力所致的划伤、刮花、磨损、碰伤。 评价方法:正常视力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距产品1M处观测。 判 定:可见的缺陷为不可接收缺陷,该零部件或产品为不合格零部件或不合格产品。 二、涂层附着力:(检测方法:百格试验) A、试验方法 对涂层表面进行百格试验,试验方法如下: 用锋利的刀片在涂层表面纵横方向各划间距为2㎜的平行直线11条,构成100个边长为2㎜的方格(注:①划格时刀片应与被划平面垂直 ②划格时须用直尺 ③划痕应穿透涂层),用普通封箱胶纸贴于划格区域,压实并挤出空气,停滞10秒钟,手持胶纸端部,与被试工件表面呈45°方向,将胶纸迅速拉起,检查方格涂层粘脱、损伤情况; B、评定方法: 0级:应无任何脱落现象(含交叉处); 1级:交叉处小于5%的脱落; 2级:交叉处大于5%小于15%的脱落; 3级:交叉处大于15%小于25%的脱落; 4级:交叉处大于25%小于35%的脱落; 5级:交叉处大于35%的脱落(含交叉处); C.判定: 1.涂层厚度小于40μm 时,方格边长不大于1㎜,满足2级合格; 2.涂层厚度大于40μm 小于9 0μm时,方格边长大于1㎜小于2㎜,满足3级合格; 3.涂层厚度大于90μm 小于12 0μm时,方格边长为2㎜,满足4级合格; 4.涂层厚度大于120μm时,附着力会有所下降,一般要求涂层厚度不超过120μm,此时判定标准暂定为:有完整方格脱落为不合格。 三、涂层抗酒精熔剂性: 用白色棉布醮酒精在涂层表面反复擦拭(不用大力按压)10次,棉布上应无可见的涂层脱落现象;待酒精完全挥发后,被擦拭部位与未擦拭部位应无颜色和光泽差异。 三.验收要求 以送检数(采购批)为检查批,外观全检,其它检验项目按照GB2828-1987进行抽样检查,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,具体要求如下: 1、附着力:特殊检查水平(S-1);合格质量水平AQL=6.5; 2、抗酒精熔剂性:特殊检查水平(S-3);合格质量水平AQL=2.5。 |